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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选聘优秀教研员、教师公告
2024-01-14 22:21:14   地区:广东   浏览:0

  深圳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学科建设,现面向全国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数量

  共选聘优秀教研员13名、教师24名。具体选聘职位及资格要求详见《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4年1月公开选聘优秀教研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专业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

  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31日之后出生);

  2.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31日之后出生);

  3.符合深圳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的事业单位现行人才紧缺岗位目录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31日之后出生)且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

  (1)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经历的主教练员(主要指导教师);

  (2)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相当荣誉称号,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3)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

  (4)深圳市年度教师、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标兵)、深圳市(十佳)师德标兵、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合格以上的;

  5.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聘用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线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一)线上报名

  1.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1月25日。

  2.方式:请报名人员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福田区教育局招聘系统,须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材料。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如出现报考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报考资格。

  3.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5)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须由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包括担任相应学段学科教学工作经历、班主任工作经历等);

  (6)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任职经历文件和荣誉证书(扫描件,包括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级各类荣誉证书);

  (7)知情同意书(附件3)(本人签字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二)初步筛选及资格初审

  采用线上资格初审与面谈的方式。

  1.资格初审

  根据选聘条件、岗位要求等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公告和岗位条件人员进入线上面谈。请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系统-用户中心”自行查询是否进入线上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