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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白城大安市面向上半年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1-05 20:13: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热情,鼓励青年参军报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我市事业单位积累和培养优秀人才,依据国家、省、市关于大学生征兵优待安置有关政策规定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大安市户籍适龄青年公开招聘高校统招本科毕业生,服役期间为其保留事业编制,服役期满后无特殊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落编、聘用等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入伍统招高校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纪律,品德端正;

  4.大安市应征报名服义务兵役的男性适龄青年;

  5.符合2024年上半年应征入伍体检、政治考核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至24周岁(2000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户籍条件:具有大安市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2024年1月4日;

  2.学历条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政治条件:经兵役机关按照国防部征兵办《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政治考核合格。(如政策调整,以国家颁发的最新规定为准);

  4.体检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2015〕1号)文件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报名参军入伍时仍未取得统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入伍后的二次入伍人员在上次未服满义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员的。

  8.按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其他回避规则,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取征兵程序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一)征兵报名

  时间:截止到2024年2月10日前

  具备资格条件的高校统招本科毕业生需先登录国防部“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大安市征兵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征兵体检

  时间:具体时间以大安市征兵办通知为准。

  大安市征兵办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考核。

  (三)政治考核

  由市征兵办协同市公安局对体检合格的应征入伍统招本科毕业生进行政治考核,考核所需材料以市征兵办通知为准。

  (四)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4年2月20日8:30分--2月20日17:00。

  地点:人社局视频会议室(职教中心一楼西侧)

  由市征兵办通知体检合格、政审合格的“双合格”预征对象到指定地点进行带编入伍招聘考试现场报名,每人只可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附件2),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2份,同底红色小二寸照片5张。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预征对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市征兵办和人社局在报名结束后分别对报名信息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市征兵办负责通知其本人,取消资格后不得重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