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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第三次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公告
2024-01-04 10:05:54   地区:广东   浏览:0

  (二)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报考人员需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四)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穗人社规〔2020〕33号)相关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人员,需一年内申请职称重新评审。

  (五)报考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于其中第1、2中行为,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报考人员诚信档案,五年内禁止报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未能按期取得本公告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的;

  4.其它因报考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的情况。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七)报考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需作出不主动放弃笔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需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

  (八)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南沙区教育局及广州市南沙区湾区实验学校的工作岗位安排。

  (九)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和广州市南沙区湾区实验学校均不负责聘用人员的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户随迁及未成年子女在区内入学等事宜。

  (十)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招考单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完全由考生个人承担。

  (十一)关于招聘岗位以及相关报名和考试的疑问,请在工作日9:00-11:30、14:00-17:30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0-34664001;

  监督电话:020-34664026;

  联系人:杨老师、罗老师;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明珠湾灵山岛尖云河路50号湾区实验学校。

  八、广州市南沙区湾区实验学校对本公告内容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

  1.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岗位表

  2.资格审查目录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

  2023年12月29日

  相关附件:

  1.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第三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岗位表.pdf

  2.资格审查表.pdf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