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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第三次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公告
2024-01-04 10:05:54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育人才层次结构,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6名(工作单位:广州市南沙区湾区实验学校)。为了考生和学校间可以更好的进行双向选择,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具体岗位和人数详见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相关公告。现将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统一招聘16名事业编制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州市南沙区湾区实验学校(广州实验教育集团湾区实验学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区属公办学校,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和广州市教育局合作共建,委托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管理并纳入广州实验教育集团,是广州市教育研究院办学重点,也是教研机构办学致力打造的区域样本。学校地处三江六岸、山水相连的南沙区明珠湾灵山岛尖,占地面积106亩,是一所具有滨海特色的实验性、国际化学校。校舍共设置三处主教学区及行政楼、体育馆、师生餐厅、学术报告厅四个功能服务区,室外建设四百米标准运动场(含真草足球场)。学校以“向阔而行”作为办学愿景,培养“具备文明精神及强健体魄,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湾区之子”作为办学使命,秉承“守正而怀远,博见而纯实”的校训,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以“一个理念、两个支点,三大发展目标”对学校的发展进行总体设计。学校依托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智库”背景,构建高水平、高质量的国际化特色课程,打造具备国际化操作能力的一流教师团队,培养具有国际化能力和视野的全面发展人才。根植湾区文化,面向世界,多方融合的课程、课堂及活动将让走进湾区实验学校的每一个孩子拥有更广博的视野,更开阔的胸襟,成为最璀璨的湾区之星。广州市南沙区湾区实验学校——这颗闪亮的湾区明珠,将以课程和教学实验为驱动,努力成为国际教育示范区中国际化教育的样本学校和大湾区知名学校。

  二、招聘人员范围、地点、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考。

  往届生:2023年12月31日及之前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招聘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具体地点待定)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技能要求;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职业(执业)资格;

  8.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有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10.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在35周岁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小学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相对应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可放宽至5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