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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市教育研究院第三次招聘事业单位编制教师公告
2024-01-04 10:05:54   地区:广东   浏览:0

  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的报名首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须具备需求表所列出的其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具体资格条件。

  2.报考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可以本科专业报名。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或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核时提供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材料,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3.报考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若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无法明确显示专业方向,还须在资格复核时提供报考人员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及证明专业方向的相关材料等,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以审查结果为准。

  4.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报考者,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的教师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5.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称、工作经验等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其他条件”)。

  6.报考人员须具备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的必须具备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应聘中学教师的必须具备中学或以上教师资格。

  7.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应通过二级甲等或以上普通话测试,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通过二级乙等或以上普通话测试。

  8.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岗位的报考人员须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且可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的考生除外)。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如无法提供通过专业英语八级考试的证明材料,应提供雅思7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成绩单。

  9.获得境外[指港澳台及外国(地区)]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具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曾有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曾因虐待或体罚学生等被开除和/或解聘的;

  8.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9.广州市南沙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10.已签订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达到约定服务年限的高校毕业生;

  11.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或不允许从事教师职业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流程: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资格复核、心理品质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本次招聘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总成绩。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查看本招聘项目,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8日9:30至2024年1月12日17:30。

  2.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料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确认报名通过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