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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廊坊香河县教师选聘公告
2024-01-03 16:57:45   地区:河北   浏览:0

  (2)提交报考申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审慎选择报考岗位,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无法审核通过。考生须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进入交费程序。

  (3)网上交费。考生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报名交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每人报名费1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面试,不退报名考务费。

  (三)面试

  1.打印《面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1月11日至14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1月14日。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人员可暂不提供,但必须按《公告》要求于2024年8月25日前取得并到相关部门审查备案)和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自行打印)一份现场资格核验。

  3.面试方法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考生根据试讲题目讲授一节微型课(试讲题目统一采用人教版教材),主要考察考生的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能力,不允许考生携带相关备考资料进入备考室。

  4.面试成绩

  试讲实行百分制,试讲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试讲合格分数均为60分,试讲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考核、体检人选。面试每半天公布一次面试成绩。

  5.面试评委会组成

  聘请具有高级教育职称资质的教师担任评委,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6.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7.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根据选聘计划和考生面试成绩,分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者,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加试决定进入考核人选。

  (四)考核

  1月16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面试成绩及进入考核考生名单。考核时间为1月17日至22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体检

  1月23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

  1月25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核、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各相关环节后,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事业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