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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廊坊香河县教师选聘公告
2024-01-03 16:57:45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保障我县中学阶段教学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经研究决定,香河县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中学教师110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面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选聘工作由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香河县教育和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选聘院校、岗位及名额

  在2023年校园宣传、与部分考生签订面试协议的基础上,面向以下大学开展选聘: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

  2.京津冀地区省级直属的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

  具体选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香河县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选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6.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区分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

  7.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8.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3日至2006年1月3日),博士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3日)。

  9.限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10.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的方法和步骤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核验、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1月3日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he.gov.cn)发布选聘公告,同时,在相关媒体网站予以转发。

  (二)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费10元。

  报名网站:http://120.211.58.219:9990。

  报名时间:1月3日9:00至1月9日17:00

  审查时间:1月3日9:00至1月9日19:30(工作日时间)

  交费时间:1月3日9:00至1月9日23:59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学历、学位、专业等与报考岗位规定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人员登录香河县公开招聘考试网进行注册报名,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手机号申请注册,注册成功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