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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门鹤山市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4-01-03 10:31:24   地区:广东   浏览:0

  (四)资格初审

  1.招聘资格初始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资料,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应聘者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应聘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如对招聘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报名前向招聘单位咨询。同时应聘者需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聘用资格的;或者因填写电话有误招录单位联系不到应聘者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者请于2024年1月17日9:00时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

  五、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1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请应聘者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应聘者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应考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按医学类、护理类、医技(含药学)类分别设置考试试题,分别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3.笔试满分为100分,以同类试题笔试最高得分的60%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上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鹤山市卫生健康局及各招聘单位网站页面公布查询。

  4.笔试加分。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加分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办理笔试加分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具体申报加分的时间为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地点为鹤山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南路18号)。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提交资料申报加分的,按自动放弃加分处理。

  (二)资格复审

  1.本次招聘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2.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在鹤山市卫生健康局及各招聘单位网站页面公布,资格复审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户口本、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需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3)符合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有效证明(劳动合同和与之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4)报考人员为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同意应聘证明;(5)应聘者为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出具的书面同意应聘证明;(6)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温馨提醒:资格复审不提供复印服务,请应聘者提前准备好复印件,户口本只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