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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沧州肃宁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
2023-12-29 11:56:43   地区:河北   浏览:0

  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

  (二)证件审核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证件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证件审核时考生须提供邮箱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审核合格人员现场领取《测评考核通知单》。

  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三)测评考核

  证件审核合格人员进入测评考核环节。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测评考核通知单》。

  测评考核包括面试和专业测评,面试和专业测评同步进行。

  测评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评等次分为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或专业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环节。测评考核结束后,考生可在考点外查看成绩。

  对专业测评合格的人员,根据选聘计划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同一选聘岗位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按照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职称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要求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及资格复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期间同时对考生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聘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未取得学历、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8月底前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再办理聘用、入职等相关手续。

  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不符合选聘条件的、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以上情形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肃宁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相关待遇

  (一)工作待遇:聘用人员均落实事业编制。同等条件下依据相关政策在职称评聘上优先落实。

  (二)住房待遇: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的租房、购房补贴,具体按照《肃宁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实施。

  (三)其他待遇:享受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等相关政策支持,具体按照《肃宁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施行。

  五、其他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选聘各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通畅,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及资格复审等环节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