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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沧州肃宁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
2023-12-29 11:56:43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肃宁县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及我县具体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采取选聘方式为肃宁县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7名、肃宁县人民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为2024年8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河北省属13所骨干院校硕士研究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主),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的硕士研究生(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以2022年2月教育部发布的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世界排名前100名国(境)外院校以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河北省属13所骨干院校名单详见附件5。

  (二)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肃宁县2023年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1月8日(报名第一天)。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试用期内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已在沧州辖区就业的人员;

  7.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不含2024年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选聘工作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邮箱:snxgkzp@163.com

  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9:00—2024年1月12日17:00。

  报名人员要将报名材料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317-5118960

  2.报名要求

  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的《肃宁县2023年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手印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3)个人简历(包含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科研情况、获奖情况等,学习经历要求从本科学习经历写起);

  (4)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反正面);

  (5)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之外,还须书面承诺2024年8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见附件4);

  (6)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认证书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8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见附件4);

  (7)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书;

  (8)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电子版照片;

  (9)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的扫描件(除照片外)均保存为一个PDF文件,将PDF文件与照片打包为一个文件夹且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岗位+手机号码”,压缩上传后发送至报名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