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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桂林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桂林市国土资源档案馆招聘公告
2023-12-28 22:20:46   地区:广西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市人社发〔2012〕80号)、《中共桂林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明确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使用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编〔2023〕41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桂林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桂林市国土资源档案馆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本次计划招聘实名编制1个职位,计划招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桂林市国土资源档案馆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工作能力和执(职)业资格。

  (六)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条件详见《2023年桂林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桂林市国土资源档案馆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4.现役军人。

  5.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八)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以2024年1月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4日至2006年1月4日期间出生)

  3.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招聘程序

  2023年桂林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桂林市国土资源档案馆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人才网(https://www.glrcw.com)、桂林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zrzyj.guil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桂林市国土资源档案馆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1月4日至1月5日(共2天),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桂林市临桂区青莲路8号投资发展大厦南楼1301室,联系电话0773-2860351。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23年桂林市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桂林市国土资源档案馆直接考核公开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工作业绩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学位须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认证证明材料。报名材料一经受理,不再受理补充或更新报名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