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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葫芦岛市建昌县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公告
2023-12-22 11:06:32   地区:辽宁   浏览:0

  (4)研究生阶段是国内院校的,需提供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阶段是海外院校的,需提供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5)本人签字的《诚信报名承诺书》(见附件3)(报名时需在手写签名处按右手食指手印。)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要求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要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考核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另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2.经考核合格,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末位出现成绩并列者另行加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

  (五)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淮(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后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只针对有疑议的项目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同一岗位考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及时为其办理聘用备案、入编及工资等手续;所在单位应在办理聘用备案后5天内通知聘用人员报到,聘用人员应在单位通知后30天内到岗上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允许辞职或交流。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严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所在单位,并计入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诚信系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八、其他事项

  1.考生从报名至到岗前,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通知联络;考生应把本人联系方式作为第一选择;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在招聘期问,考生如不按所发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3.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本公告由建昌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29-36080260429-7993059(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提别提示: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