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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葫芦岛市建昌县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公告
2023-12-22 11:06:32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建昌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深入实施“兴葫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葫委发〔2022〕21号)以及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招聘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计划

  拟对建昌县三所高中和职专公开招聘18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三、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海外院校毕业需取得国家承认的同等级别学历);具有与报考岗位相符学段和学科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本行业、本领域学科带头人或得到国家、省的表彰、奖励。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7年12月27日至2005年12月27日(含)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为1977年12月27日至2005年12月27日(含)期间出生。

  4.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2月27日(含)之前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海外院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27日(含)之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5.研究生阶段的专业要求,需符合《岗位信息表(附件1)》中专业类别。本科阶段专业不限。

  6.除建昌县凌东高级中学“小语种教学管理”管理岗位以外,报考人员需取得报考岗位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先予报名考试,但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须取得报考岗位对应的中职或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其余三所高中应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7.不限户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

  6.建昌县县域内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除“小语种教学管理”管理岗位为结构化面试外,其他岗位为相应学科的微型课。面试时由7名考官组成,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有效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取平均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评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依照公告及专业要求,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现场审查。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由报名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9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地点: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五楼。

  2.提交材料

  (1)本人签名的《建昌县三所高中和职专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2)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报名表粘一张,另外两张背面标注姓名现场提交。

  (3)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