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3年冬季韶关南雄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2023-12-20 10:05:52   地区:广东   浏览:0

  6.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资格。

  体检工作由南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征信情况、岗位匹配度、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考察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拟聘用考察人员未在主管部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三)聘用人员应按岗位表有关要求,承诺在岗位表对应招聘岗位要求的单位完成不少于规定时间的服务。服务期内不办理调动手续。服务期未满因个人原因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加南雄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经体检、考察合格,已列入公示名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南雄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十、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事业主管部门同意。在同一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五)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六)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请按要求做好报名及考试过程中的自我健康管理。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监督电话:0751-3822935。

  (五)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为“南雄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gdnx.gov.cn/zwgk/rsxx/zkxx/),请考生在此网站“招考信息”一栏查看招聘相关信息。

  (六)本公告由南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3822253。

  附件:1.2023年冬季南雄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青年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及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考生承诺书.doc

  4.同意报考证明样式.doc

  5.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