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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滁州城市职业学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
2023-12-14 10:52:06   地区:安徽   浏览:0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以人事代理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3年度滁州城市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36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3年12月12日起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czcvc.edu.cn/)发布。

  三、招聘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在聘期内,参照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核定工资,并依据岗位职责、内容及考核情况等核发校内津贴及相关福利、奖金。参照在编人员享受基本一致的晋职晋级、进修培训等有关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专业、工作经历、政治面貌等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2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9:00至12月27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3年度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参加2023年度滁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编制内岗位)的考生,可以另外在本次人事代理招聘中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笔试和专业测试内容、形式相同,且分数合成规则一致)。确定专业测试人选时,如在编制内岗位落选,则纳入人事代理岗位参加成绩排序以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人选;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时,如在编制内岗位落选,则纳入人事代理岗位参加总成绩排序以确定该岗位体检考察对象。

  报考人员报名后,2023年12月29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3年12月29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24年1月2日23:00前登录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9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