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23下半年江门开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公告
2023-12-11 11:57:25   地区:广东   浏览:0

  本次招聘的部分岗位设置职位组(即包括2个及以上不同的具体岗位),报名人员按职位组报考,体检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开平市教育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八、考察

  开平市教育局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一般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方向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九、资格复审及公示

  开平市教育局将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资料,按要求报送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两年内不得参加开平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政府雇员招聘考试,并记入应聘者诚信档案。

  经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书。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关系调动、档案迁移等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完成报到办理聘用手续后,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性质,与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调整岗位,本人不同意调整岗位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招聘单位可予以解聘。如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招聘单位可予以解聘。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可对其予以调岗或解聘处理。

  十一、递补

  考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开平市教育局可在前一环节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名次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一)在资格审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试用环节弃权的;

  (二)资格审核、体检、考察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是否递补人选由开平市教育局研究提出意见,并书面报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如考生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单位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终止应聘。

  十二、监督管理

  应聘者、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规定的,将追究责任。

  十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