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并将招聘名额合理分到每个面试小组。依据分组按考试总成绩,分别排序、分别使用分配的招聘名额。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及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考察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考生:笔试成绩高者,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者,学历(学位)较高者。
(五)考察
2024年1月29日,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和固安县总医院网站公布。参加考察的考生下载《固安县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
2024年1月29日-31日,在县卫健局的全程监督下,由固安县总医院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体检
2024年2月4日在报名网站和固安县总医院网站公布参加体检考生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考生做好体检准备。
2024年2月5日-7日,由固安县总医院统一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于2024年2月20日--28日在固安县总医院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工作人员,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经县人社局审批后,再报廊坊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备案、就业、流动、工资、档案、社保等相关手续。在考核、调资、各项待遇方面应与原在编人员同政策,资金来源同渠道。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固安县总医院(固安县人民医院、固安县中医院)工作期间纳入使用控制数管理。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六、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报名时认真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证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 2025河北张家口桥西区人社局青年就业见习岗位招聘公告
- 2025张家口经开区工委政法委招聘就业见习岗位5人公告(河北)
- 2025河北邯郸市永年区第二批选聘大学生回村工作193人公告
- 2025保定安国市人民检察院辅助人员招聘1人公告
- 2025河北省水资源研究与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选聘1人公告
- 2025年河北省水资源研究与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5年河北邯郸曲周县选聘农村党务(村务)工作者160人公告
- 2025年河北省艺术中心(河北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5年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
- 2025河北邯郸市曲周县关于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 2025年河北邢台市公开招聘30名市应急救援队编外人员公告
- 2025河北唐山高新区社会事务局选聘小学总校长1人公告
- 2025河北石家庄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6人公告
- 2025年河北秦皇岛市委统战部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2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