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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廊坊固安县总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3-12-08 15:57:58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进一步提升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医院发展步伐,提高整体医疗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安县总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86名使用控制数管理的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优先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进行,固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程指导,固安县纪委监委和县卫健局负责全程监督,由固安县总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固安县总医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使用控制数管理的86名工作人员。招聘人数、具体岗位、岗位类别、资格条件等详见《固安县总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8日至2005年12月8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专业为括号内、外均可)。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7.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二)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注: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12月8日。

  (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参加廊坊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家基层服务期满人员。

  (四)其他条件

  1.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