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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简章
2023-12-05 17:04:17   地区:河北   浏览:0

  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6)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进入体检。如出现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相同者,除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符合岗位设置中优先条件者;取得岗位执业资格证书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如学历、学位相同,按照全日制学历、毕业院校“985”、“211”优先确定),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三)体检、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2.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四)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按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五)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2.用人单位必须同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新聘人员办理就业、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要求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以下网址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2.咨询电话:0314-2157312

  3.监督电话:0314-207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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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023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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