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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营口盖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95人)
2023-12-03 10:58:40   地区:辽宁   浏览:0

  3.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应变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笔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6=总成绩)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体检及录用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体检由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2.考察: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录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核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中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核人员。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3.公示与录用: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员信息在盖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在录用时将签署服从调剂承诺书,如两年内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将无条件服从调剂到管理岗位(如本单位无空余管理岗位将调剂到其他单位),正式录用人员在新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聘工作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均在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四)在公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如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不按时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2023年盖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