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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营口盖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95人)
2023-12-03 10:58:40   地区:辽宁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盖州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95人,其中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事务服务中心157人,市直、局属事业中心238人,所有岗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2023年盖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具备从事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以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2月4日(不含)至2005年12月4日(含)期间内出生。

  2.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要求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专业应相一致,否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报告。

  3.专业: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报考专业参照附件2《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4.其他: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2023年盖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录用人员须在两年内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1年、2022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限营口市“三支一扶”人员,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营口地区“三支一扶”人员,其他人员不能报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和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6.近五年内在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确定为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名;

  8.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现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9:00报名端口开启,至2023年12月8日16:00报名端口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2023年盖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网址https://ln.bmpta.com/ykgzsydw/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资料,并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需为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技术咨询QQ2874429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