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汕头市南澳县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3-12-03 11:01:19   地区:广东   浏览:0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根据“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从事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能力等。

  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笔试设置加分项,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日常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加分项成绩包括:①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村(社区)获得中央、国务院授予的荣誉表彰加8分,获得省委省政府、中央国家机关授予的荣誉表彰加6分,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党委政府部门授予的荣誉表彰加4分,获得县委县政府、市级党委政府部门授予的荣誉表彰加2分,同时获得多个荣誉表彰的,只取分数最高的一项进行加分。②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星级评定以来,被评为四星级及以上的,每1次加2分,连续三年被评定为四星级及以上的,加8分。

  笔试成绩由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和加分项成绩相加构成,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出笔试成绩之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报考者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入围面试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ao.gov.cn/)统一公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出现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情况,则从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分数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南澳县人民门户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委组织部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镇实际及拟聘用人选专业特长等情况,确定聘用岗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拟聘用人员聘用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选原则上安排到所在村(社区)所属镇工作,如该镇无编制空缺,可统筹就近安排在有空编的镇。录用后,相关人员原则上应兼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至少至本届届满。

  (六)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