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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汕头市南澳县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3-12-03 11:01:19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我县决定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镇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从南澳县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不含下派到村、社区任职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镇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九级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应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两委”干部累计满5年且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2年以上,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3年10月31日;

  3.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在年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星级评定中个人曾被评为四星级及以上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196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5.具备正常履职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八条所列的有关情形;

  2.处于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3.近3年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曾被评为“一般”或“差”的;任职期间所在村(社区)党组织被确定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且1年内没有转化提升的;

  4.开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星级评定以来,被评定为二星级及以下的;任职期间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在岗工作的,多项工作在所在镇排名靠后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5日至1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各镇党建办。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2023年南澳县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2023年南澳县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2023年南澳县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两份,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核验后退回)至工作村(社区)所属镇党建办: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户口簿;

  (3)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

  (4)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5)荣誉表彰材料;

  (6)任职文件。

  4.资格审核和组织推优。各镇党委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进行审查,研究确定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作为推荐应聘人选,并将人选名单及相关报名材料连同《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荐表》报送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放准考证。

  5.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6.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应聘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