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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招聘区属学校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3-11-30 16:49:47   地区:海南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教育引才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我区将于近期赴高校设点面向2024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正式在编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区属学校中小学教师160名,具体岗位参见《海口市龙华区面向省内外高校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1至1-3)。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3.全国高校普通招生计划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专业学科教师资格(毕业时必须取得毕业证书、相应专业的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中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4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在读人员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10)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2)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者;

  (13)其他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在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注: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要求最高学历的前置各层次学历中,仅限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的考生报考。

  3.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例如:高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可报考要求初中数学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要求初中及以上数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3)报考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须是相关心理学专业毕业,持有相应的心理学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