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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镇江市直学校竞赛及强基辅导教师招聘公告
2023-11-30 16:54:38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积极落实镇江市委、市政府人才“镇兴”行动,吸引优秀人才到镇江市直教育系统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镇江市直学校于近期招聘竞赛及强基辅导教师10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基准日期为2023年11月30日;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备良好的品行;

  5.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任职资格;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直学校2023年下半年竞赛及强基辅导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专业请参照《镇江市直学校2023年下半年竞赛及强基辅导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查核。

  8. 其他

  (1)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12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网络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 11月30日9:00-12月7日17:00。

  2. 报名材料:(电子文档)(下述材料均需原件,网上报名需扫描为PDF文件格式)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镇江市直学校2023年下半年竞赛及强基辅导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3)(word格式)及近期证件照(蓝底、JPG格式);

  (3)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4)教师资格证书;

  (5)岗位表要求的相应工作年限证明;

  (6)报考01、02、03岗位需提供个人获奖证明材料;报考04岗位需提供强基辅导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证明;报考05、06岗位需提供指导学生技能比赛成绩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以报名学科、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命名。

  3.报名邮箱:zjsjyjrszp@163.com。

  4.资格初审:报名期间镇江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一对一联系反馈,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保持电话联系畅通,及时登录邮箱查看审核结果。

  5. 现场确认: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后,应在面试前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无效。镇江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