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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黑龙江人才周” 招聘公告
2023-11-30 09:45:25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2.报名方式:将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电子版(正反面)、如期毕业证明(附件3)及与“资历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以文件夹形式(文件夹命名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发送至邮箱zyyjyrsk@163.com。

  根据最终报名情况,若有岗位计划调整,届时在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请考生仔细审核待选岗位。

  (2)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登记表照片须为蓝底或白底证件照。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公开招聘工作开展期间因联系方式无效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及时与之联系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待通知。

  请考生关注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和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

  2.应聘人员需准备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已获得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在读学历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如期获得学历、学位证明原件一份(附件3);

  (4)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应聘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1.根据本次“人才周”活动政策,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可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同时可采取直接面试或考核的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和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主页通知公告栏。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等。

  3.对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451)55653086-6797

  纪检电话:(0451)55653086-6900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顺街41号

  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150036

  八、本公告由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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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2023年度“黑龙江人才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黑龙江省中医药科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3.应届毕业生证明

  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