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引进高素质的体育专业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江省大中小学校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浙体人〔2022〕2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体育行业特点,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高水平体育竞训教练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国招聘高水平体育竞训教练员,进一步优化青少年竞技体育教练员队伍结构,充实师资力量,满足我市教练员队伍建设和青少年竞技体育事业发展需要。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推出4个岗位,详见《2023年诸暨市教育体育局高水平体育竞训教练员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竞技体育训练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具备教练员基本素质和带队训练能力;
4.所从事项目与报考岗位项目相对应,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7年11月至2005年11月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5.户籍不限。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印发<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22〕32号)规定的存在从业禁止情形的;
2.《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4.现役军人。
(二)岗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曾被浙江省专业运动队正式聘用,在训3年及以上,经浙江省体育局发文批准退役且未安置的运动员;
2.本人参加比赛曾获得浙江省运会冠军;
3.获得一级运动员称号且有对应项目1年及以上执教经历。
本公告涉及的学历证书、运动员等级称号、比赛成绩取得时间和执教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至2023年11月止。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综合评价、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扫描“2023年诸暨市教育体育局高水平体育竞训教练员公开招聘报名二维码”的方式提供报名信息(附件2)。
2.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12月5日(周二)9:00—11:00到诸暨市技师学院东门体育馆(诸暨市育才路3号)现场报名,提交《2023年诸暨市教育体育局高水平体育竞训教练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3.资格审核。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人员均须在专场招聘会现场提供相关资料并接受审核,包括:《2023年诸暨市教育体育局高水平体育竞训教练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一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运动成绩证书(成绩册)、运动员等级证书、执教合同、浙江省内退役运动员相关材料(省人力社保部门核准聘用的文件或证书和浙江省内体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役的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情况的,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按不低于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列的,将酌情核减该岗位招聘数或取消招聘计划。根据《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浙体人〔2009〕42号)文件精神和我市人才紧缺的实际,遇浙江省退役运动员(符合报考岗位条件1)报名应聘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二)综合评价和面试
1.综合评价。对应聘人员工作实绩和综合能力进行量化评价,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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