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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汾市大宁县“乡招村用”专项招聘乡镇卫生院人员公告
2023-11-29 09:17:40   地区:山西   浏览:0

  笔试内容:医学基础、临床专业知识、公共卫生服务知识及健康扶贫业务知识。

  未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即须达到本次实考考生的平均分数线及以上)。

  笔试成绩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成绩以其所对应的乡镇卫生院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若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并列时,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考察由县卫体局负责,采取家访、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形成报告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乡镇卫生院法人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经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审核后,报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乡镇卫生院招聘的“乡招村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一经聘用,需长期服务于该乡镇卫生院,纳入大宁县医疗集团所属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不得调动、借调,主要负责所在村卫生室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有关人事管理事项由大宁县医疗集团负责。

  应聘人员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且记入诚信档案。

  六、组织保障和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此次招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将实施“乡聘村用”工作纳入人事人才、健康扶贫重点工作内容。

  (二)统筹协调落实,落实工作责任。统筹协调各部门联合开展招聘工作。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负责细化完善招聘方案,明确责任人、时间节点和阶段性目标任务;县医疗集团协助做好体检组织和岗位聘用管理事宜。

  (三)加强纪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回避制度,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联系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联系电话:0357-7722525

  监督电话:0357-7722797。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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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宁县2023“乡招村用”工作人员岗位表

  大宁县2023“乡招村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