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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运城河津市公立医院招聘公告(一)
2023-11-27 17:04:29   地区:山西   浏览:0

  (二)由主管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所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第五阶段:聘用

  1、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2、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后,按程序批复。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按要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已被聘用的人员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满考核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聘用人员5年内(包含试用期)不得办理调离、辞聘等手续(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五、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河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在招聘工作的每个环节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每项工作要做到责任到人。

  依据《山西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93号)《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方案》(晋残联〔2022〕79号)要求,对残疾人参加招聘考试,采取适当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必要支持与合理便利。

  六、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要制定应对公开招聘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在招聘期间,要指定专人负责舆情监测。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处置。重大舆情要及时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原发布公告的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要求,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及时调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直至调离或开除。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