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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运城河津市公立医院招聘公告(一)
2023-11-27 17:04:29   地区:山西   浏览:0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包括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

  报名人员的学历及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的要求相符,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名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报考专业本科学历参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硕士研究生学历参照教育部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

  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报考岗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需属同一专业类。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1]18号)的文件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河津市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共同进行。

  报名人员请在提交报考申请1日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3年12月9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河津市公立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

  对脱贫户家庭、易返贫致贫家庭、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等报考人员可享受考试费减免政策。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凡符合减免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后,然后在2023年12月11日18:0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减免考务费用的材料,到河津市人社局302办公室办理减免手续,经核准无误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四)开考比例。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本次招聘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成绩须达到规定的合格线(综合成绩60分以上)。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5:1的,增加笔试环节。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河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岗位“高学历人才”、“临床医师1”、“影像医学”空缺出的名额划转到河津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临床医师2”岗位)。并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发布变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