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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泸州市江阳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2023-11-27 17:08:50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泸州市江阳区事业单位拟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8个,招聘人数8人。其中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2023年泸州市江阳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要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公开考核招聘的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详见岗位要求表(附件1),时间计算到报名时间最后一天,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请先拨打本公告第八点明确的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得兼报。

  (二)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室(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三段297号,江阳区行政服务中心10层1016室,联系电话:0830-3123622)。

  (四)资格审查: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岗位所需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