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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才聚范水,智汇范县”优秀人才引进工作公告
2023-11-27 09:24:45   地区:河南   浏览:0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畅通人才流动渠道,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优秀人才到我县工作。

  一、引进范围

  1.在范县县域外工作、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在职在编人员。

  2.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医疗卫生人员应具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应聘人员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加盖部门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进岗位

  根据人员编制、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公开引进优秀人才112名。具体条件详见《2023年“才聚范水,智汇范县”优秀人才引进需求目录》(附件2)。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德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

  4.通过公开招聘渠道进入单位工作并手续齐全。

  5.具备有关职业资格准入条件。其中,教育类应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及以上,且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一线教师;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选报初中、小学阶段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选报幼儿园阶段第一学历为中专师范及以上)。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内考核)。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组织(人事)管理部门及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尚在试用期和服务期的人员。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考岗位条件说明

  1.“学历”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年龄”表述中的4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条件设置中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本科专业目录与研究生专业目录不一致的同类专业,可视为相近专业报考。

  4.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优秀人才工作按照公告发布、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公告发布。在范县网和范县通、范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范县党建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2023年“才聚范水,智汇范县”优秀人才引进公告。优秀人才引进有关信息和事项均通过以上媒体发布。

  2.个人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2月24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到范县优秀人才引进专用邮箱(fxrcyj@163.com),并致电办公电话(0393-8503282)确认收件情况。相关证件、证书可拍照为图片或PDF格式发送。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以“范县优秀人才引进+姓名+报考岗位+电话号码”方式命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