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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葫芦岛市南票区事业单位招聘引进急需紧缺优秀人才公告
2023-11-27 09:33:31   地区:辽宁   浏览:0

  研究生阶段是海外院校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一份);

  (5)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1张,准考证2张);

  (6)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一份,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

  (7)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请考生按照报名材料编号顺序将报名材料装订成册。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要求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信息要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报名地址:葫芦岛市南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会议室。(葫芦岛市南票区下庙子欢馨小区23#楼)

  联系电话:0429--4928004

  (三)资格审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按照公告及招聘条件,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

  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将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南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南票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后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聘用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和区人社局。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票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登记

  公示无疑义的,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法规政策纳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名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核、考核、体检、考察)期间,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无法联系,所致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专业要求参考《2022国考学科指导目录》和《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