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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一)
2023-11-23 20:43:49   地区:海南   浏览:0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在陵水县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人员,定向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因工作需要,计划招聘黎安镇农业服务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招聘职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在陵水县服务期满两年及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人员,招聘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服务期满截止计算时间为2023年9月1日(含)。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8)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已经享受定向招录(聘)政策被录用为国家机关公务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

  (11)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明细详见附件1。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30日至2005年11月29日期间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2023年11月22日起通过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7688CaOigZWrg5GFtcdZCFkQLlAetIbHZ3WtmmPZADNZ%2FyEeUw),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30日9:00至2023年12月6日17:00。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3:30—5:30,周末不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陵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陵水县椰林镇丽安路就业培训大楼B座307室)。

  3、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提交以下材料(网上报名: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现场报名: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