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等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成立于2006年2月,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天津市唯一一所航海技术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院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3年11月21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专栏(http://renshi.tjmc.edu.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专业目录和人社部发布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执行。应聘人员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将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将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学专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如“30周岁以下”是指1992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9.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招聘方案发布时间为不少于7个工作日,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
1.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16:00至12月1日16:00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审核与缴费(缴费时间2023年11月26日16:00至12月3日16:00)
应聘人员需保证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一旦发现信息虚假有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造成损失由个人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院根据报名人员递交的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http://renshi.tjmc.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岗位取消的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12月4日14:00-16:00在报名系统中改报。
报考人员须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负责。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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