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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承德市宽城满族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5名)
2023-11-21 17:06:37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宽城满族自治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拟为宽城满族自治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5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详情见《宽城满族自治县2023年度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部分岗位限制承德市及所属县(市)区户籍;

  2.其他岗位面向宽城满族自治县户籍;

  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考入高校户口迁出至今仍未迁回的毕业生,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证明)。配偶或父母为宽城满族自治县户籍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此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和《教育部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等专业目录设置。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22日至2005年11月21日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等条件。考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发布公告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部分岗位条件说明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限定“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岗位是指:1.入伍地为宽城满族自治县。2.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尚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7.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8.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