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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邯郸魏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1名)
2023-11-20 11:36: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魏县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统一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择岗位、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魏县乡镇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1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6名,定向招聘岗位5名,分别为: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19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0名,定向招聘岗位5名;

  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15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0名;

  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7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名;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5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名;

  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5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名。

  所有岗位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凡涉及到学历(留学回国人员须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3年11月24日。

  “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1年11月24日及以后毕业)、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1年11月24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定向招聘岗位”是指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河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关证明的,最晚在考察环节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合格证等材料,否则取消聘用。

  2.“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1月24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高级工班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