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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赤峰元宝山区定向选聘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2023-11-17 12:59:04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为贯彻落实《赤峰市定期定向选聘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办法(试行)》(赤组发﹝202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励广大社区工作者扎根一线担当作为,做到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适当的待遇留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规定,经区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元宝山区定向选聘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计划

  (一)选聘范围:全区符合条件的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选聘计划:定向选聘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事业编制人员2名,不设开考比例。

  二、选聘条件

  (一)参加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以发布简章之日为截止日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处理复杂矛盾问题,能够适应城乡基层治理工作需要。

  6、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民服务好,热爱社区工作,有奉献精神。

  7、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在元宝山区连续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2年以上(含2年,以发布简章之日为截止日期)。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选聘:

  1、近2年在街镇年度考核中评为“不合格”等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因吸毒、卖淫嫖娼、涉黑涉恶、信奉邪教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4、因赌博受到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理,或者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到非接待场所滋事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被有关部门处理未满5年的。

  5、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6、有违法违纪等情况,受过各种处分处理且仍在处分期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诚信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9、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选聘为事业编制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定向选聘简章于2023年11月16日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元宝山党建微信公众号、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组织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限名额,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9:00至12月1日17:00。

  2、报名地点:各街镇党建办公室。

  3、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等);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照片4张;

  (4)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参加选聘人员到所在街镇填报《报名表》,认真核对所填写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将《报名表》一式4份,提交党建办,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修改。

  5、参加选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参加选聘。

  6、报名参加选聘人员需填写承诺书,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件等材料真实有效。凡因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的,取消选聘资格;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一律取消其选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1、初审。各街镇党(工)委对报名者年龄、学历、任职年限、奖励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表》上(一式4份)、报考者所提交的复印件资料上(身份证、毕业证、任职佐证材料、奖励佐证材料),由党(工)委书记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时提交街镇党(工)委推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