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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宁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3-11-16 15:37:53   地区:广西   浏览:0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和地址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11月24日。 

  报名地址具体详见《南宁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3.报名及资格审查材料

  报考人员须携带下述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南宁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免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A4纸打印,一式二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并在表格签名处亲笔签名。

  (3)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层次及相应学位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为确保学历、学位信息的真实性,属在国内取得高校学历学位的,报考者需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ipv6.cernewtech.cn/)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并打印验证报告,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供。

  (4)资格审查结果反馈。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反馈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说明审查不通过原因。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单位将提前至少2个自然日,书面通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等面试相关事宜,并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宁市财政局网站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公布。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

  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超过1:9(含1:9)比例按实际通过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9比例的,增设筛选程序:报考人员需先统一集中进行知识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书面通知),测试内容为公共知识,满分100分,时长60分钟。知识测试成绩于面试前在南宁市财政局网站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公布。按知识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知识测试成绩仅用于筛选入围面试人选,不计入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总成绩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在南宁市财政局网站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公布。

  因达不到开考比例需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或因特殊情况需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招聘时间安排,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调整,调整后及时在南宁市财政局网站及招聘单位公示栏发布变更公告,并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调整岗位招聘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增加招聘计划情形的,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核准并报市人社部门备案后,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发布变更公告。

  (三)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根据实际,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承诺书所承诺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四)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