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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系统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15 09:01:00   地区:广东   浏览:0

  3.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计算截至2023年11月20日(以“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7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报考资格条件未限制年龄的职位,年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其他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备比招聘岗位等级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等级,享受招聘岗位等级待遇。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因本次招聘面向海珠区属各类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尚未入编的医务防疫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4日,上午9: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报名及资格初审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海珠区卫生健康局10楼。

  3.报名及资格初审方法:报考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携带岗位需要的所有个人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情况将在报名现场直接反馈,资料不齐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成功报名。

  4.报名及资格初审者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初审的依据: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等。

  5.注意事项:

  (1)报名及资格初审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

  (3)报名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资料不齐或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报名。报名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如有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资格。

  (4)对于专业技术岗位在首次公开招聘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可延长报名时间,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另行通知。

  考生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2.笔试形式和内容: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7个工作日后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index.html)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至广州市海珠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331号708室)申请查分。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目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的;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的。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名单方法: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