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共青团黔西南州委下属事业单位考聘事业人员工作方案
2023-11-14 15:10:37   地区:贵州   浏览:0

  根据中共黔西南州委办公室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黔西南州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州委办字〔2014〕8号)和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中共黔西南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改革后州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及审批程序的通知》(州组通〔2019〕125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共黔西南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年度进人计划,经共青团黔西南州委书记会议研究,并报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决定从全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中考聘2名事业编制人员。为确保考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此次考聘工作,成立共青团黔西南州委下属事业单位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考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共青团黔西南州委组织宣传部,具体负责考聘工作日常事务。

  二、考聘原则及方法

  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制定考聘计划、发布考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考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春晖行动发展中心九级管理岗工作人员2名。详见《共青团黔西南州委2023年考聘事业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聘范围及条件

  (一)考聘范围

  1.黔西南州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报考事业编制职位须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2.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考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共青团事业,并愿意长期在共青团岗位工作;

  2.年龄在30岁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5.截止在2023年11月20日在职在编服务期满,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考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无违法犯罪记录;

  9.其他符合职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注:若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本人须书面承诺放弃原职务职级后方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

  4.受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存在回避情形的;

  7.尚在试用期的;

  8.2007年1月1日以后未经州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招聘的事业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考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②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共青团黔西南州委2023年面向全州考聘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盖章;④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20KB以下);⑤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名的,需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需提供本人亲笔撰写的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⑥录用或者聘用等文件。

  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