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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定定兴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名公告(80名)
2023-11-13 22:42:32   地区:河北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拟为空编乡镇和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所需具体条件等详见《兴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13日至2005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等条件;

  6、考生须报名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回国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工作时间、工作经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1月13日);

  10、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11、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证明。

  (二)本次招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高校在读生;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所列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设置开考比例2: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2: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报考被核减或取消岗位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已经交费的,将原路径退还到考生账户。

  2、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03:86(下同)。

  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4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11月25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11月25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岗位条件、服务期限等内容,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