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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钦州市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非实名编制考试招聘公告
2023-11-13 15:00:08   地区:广西   浏览:0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桂编发〔2009〕3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确保2023年我校非实名编制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组织形式

  根据学校非实名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公开招聘教辅人员,择优选拔,及时补充合格教育者,提高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

  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招考,测查应聘人员的知识面、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运用本专业技能的能力,保证择优选拔人才。

  二、招考岗位及条件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钦州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我校2023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的批复,2023年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非实名编制招考名额为15名。招考岗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要求及相关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3日-2005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年龄放宽到40周岁;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在编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现役军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因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理,且未满处理期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试用期内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公务员;被辞聘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按《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规定,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均须在2023年11月13日前(含13日,下同)取得。工作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11月1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者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2023年11月13日-2023年11月17日)

  实行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地点设在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2号楼302室(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考者要如实填写《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非实名编制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提交报考申请。

  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由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由学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考试前3天通知参加考试。

  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岗位方能开考。通过资格审查后,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1的岗位不能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及以上1:3以下的岗位,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于报名时间结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上报钦州市教育局,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2023年11月22日前,对不予开考的岗位,统一在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官网(http://www.bbwzx.cn/)发布公告,并由学校通知报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