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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北海职业学院第二次招聘教师公告
2023-11-13 15:02:30   地区:广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充实学院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计划使用非实名人员控制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3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18周岁以上,高级职称、博士研究生、高级技师4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6日期间出生);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6日期间出生)。

  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北海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2,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服务年限未满的。

  6.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已录取或服务期未满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定向培养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根据《关于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桂高法会〔2018〕13号)文件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考生报考建议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资格条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北海人才网(网址:https://www.bhrc.cn)、北海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bhzyxy.net)查阅《计划表》(详见附件1、2)。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北海职业学院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6日8:30至11月12日17:00通过登录2023年北海职业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报考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k.cn/gxbhzyxyzp2023)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将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身份证等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的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以下。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信息在资格审核前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自行修改,工作人员以日期最新的报名信息作为最终审核依据;资格审核中或资格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能再修改。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2.报名资格审查:(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考生报名时同步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6日8:30至11月13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资格审查单位将提出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