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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023-11-10 11:53:39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珠海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对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类别、等级、职责、数量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人员。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职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招聘实行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11月21日,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17时。考生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scgjrsk@zhuhai.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联系电话”命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系统提示收到时间为准。

  报名咨询电话:0756—2128212、0756—2128820。(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排列提交):

  ①《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签名版及可编辑版(附件2);

  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③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名时须已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④根据本人身份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并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⑤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工作经历证明。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证、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以及获奖证书等(如无,无需提供)。

  (二)资格初审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后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

  1.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以及工作经历年限。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符合参加笔试条件人员名单及笔试相关事项将于11月30日下午15点在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s://www.zhuhai.gov.cn/cgzfj/gkmlpt/index)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