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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秋季丹东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面向普通高校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公告
2023-11-08 16:54:18   地区:辽宁   浏览:0

  8.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或加盖院系公章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扫描件(模板在附件3下载)。应届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模板在附件4下载)。其中,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的,由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教育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证明。

  应聘人员根据本《公告》和《丹东市教育局所属部分学校2023年秋季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岗位计划信息表》(附件1)认真填写报名表,对所报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核对,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虚报瞒报,一经发现,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通讯不畅所致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査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报考岗位人员不能达到岗位计划1:2比例,取消或缩减该岗位计划。对取消或缩减岗位计划的考生,用人单位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本人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査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考生报名或聘用资格。

  参加面试人员以接到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为准,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电话告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模拟课堂教学)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使用教材详见附件5,具体试讲课题将在12月1日13:00发布在丹东市教育局官网(http://ddedu.dandong.gov.cn/)。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试讲10分钟,考官提问5分钟,提问以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应变能力等相关内容为主。每段时间单独计算,均不得超时)。

  音乐、体育学科视场地情况设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单独计算,不超过5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学科专业技能考核部分不合格的(低于该项满分60%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签约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以试讲分数高者确定人选,试讲分数仍并列的,采取试讲加试方式确定人员。

  被确定的签约人选(以接到用人单位电话通知为准)需携带就业协议、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本人手写签名纸质报名表(附件2)及报名时所需提供材料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复核报考资格,并签订就业协议。签约人员若未能按期毕业,或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的,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丹东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由考生承担。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七)考察

  考察由丹东市教育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心理健康等情况进行调査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