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3年芜湖市湾沚区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3-11-02 09:51:08   地区:安徽   浏览:0

  根据省、市委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在全区开展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5个镇计划招聘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各1名,共5名。

  二、组织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条件审查、笔试、面试和考察、公示与报批聘用等步骤进行,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组织实施。

  三、信息发布方式

  (一)招聘公告在湾沚先锋网(http://whx.whxf.gov.cn/)、湾沚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wanzhi.gov.cn/)发布。

  (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加分公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均在湾沚先锋网发布。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现任湾沚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累计任职满3年(截至2023年10月1日)

  (二)招聘条件

  1.符合《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4.女性出生年月须在1974年10月1日后、男性出生年月须在1968年10月1日后;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任职期间本社区(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造成不良影响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近3年年度考核存在合格以下等次的;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至11日8:30—16: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各镇党委组织办公室。

  报名材料:(1)《湾沚区2023年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聘镇事业人员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审查表》,样表见附件2);(2)本人近期3张1寸免冠照片;(3)有效居民身份证;(4)招聘岗位要求的任职条件、学历条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学历证书等)。提供材料时一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名程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到报名地点提交报名材料,向镇党委提出个人申请,由镇党委填写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初审。初步审查后,区委组织部对镇党委推荐的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名单,于11月14日前在网站公布。

  资格审查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资格复审截止后,合格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比例的,经区委组织部核准,取消职位计划。

  各乡镇负责通知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本次考试免缴费用。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报名通过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组织,笔试事项另行通知。

  按照国家、省表彰或党内表彰相关规定,对任期内获表彰的报考人员,可以在笔试成绩中适当加分。对任期内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加分,但最高不超过5分(加分标准见附件3)。上述人员于2023年11月10日16时前,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区委组织部申报加分事项。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在湾沚先锋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相应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