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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商丘市睢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0名)
2023-10-31 12:32:59   地区:河南   浏览:0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根据商丘市人民政府、商丘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征兵工作的意见》(商政〔2018〕21号)文件精神,符合本次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通过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当年从商丘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退役士兵入伍前已取得学历或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商丘市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人员名单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项。

  2.面试

  每个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公布。当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低于2: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递减直至该岗位取消。笔试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着重考查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该考生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

  面试有关事项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2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如出现自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体检、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睢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年限内不得流动,请考生慎重考虑。

  四、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此公告由2023年睢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