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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承德宽城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10-19 11:34:55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暂行管理办法》(承人社〔2014〕2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经宽城满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2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面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方式

  采取公开选聘方式。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

  共选聘24人(卫健系统选聘6人、其他单位选聘18人)。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宽城满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对象

  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往届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此次选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专业目录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确定。

  国内研究生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名称应与报考所设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同。对于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依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为其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按照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原则予以资格审核。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9日至2005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选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卫健系统岗位要求具有岗位要求的执业证书。

  7.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选聘《公告》发布之日。工作经历计算方法为:从毕业证颁发时间后参加工作起到本公告发布日止(该期间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8.部分岗位因从事党务工作,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024届在读研究生不得报考);

  7.承德市辖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含控制数)工作人员(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