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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临汾霍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30人)
2023-10-18 10:53:18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临汾市委组织部、临汾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临人社发〔2023〕10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临汾市委组织部、临汾市人社局下达的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经临汾市委组织部、临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霍州市委、市政府同意,霍州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退役军人。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霍州市党群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霍州市党群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霍州市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5名。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霍州市政府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17日至2005年10月17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为准;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其中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和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可将该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一般性岗位,不再进行补报名。

  4.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5.《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